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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参与司法辅助 助力攻克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20-08-03

通讯员:林伊


       2020年8月3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琼崖公证处许茹公证员接到来自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杨法官的来电,其希望公证处对该法院在海口的一次执行行动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此次公证申请涉及一起债权债务纠纷,因河南省新乡市的郭某向李某借款到期未还,根据2014年10月生效的判决文书,债务人郭某应当向债权人李某偿还到期借款。但是郭某怠于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李某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调查了解到,郭某在海口市美兰区有一处房产,经债权人李某申请,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向李某下达执行裁定书,决定拍卖李某位于海口的房产以偿还借款。
       收到申请后,许茹公证员与杨法官互留了电话及微信,告知杨法官应提交的资料。杨法官通过微信提供了相关的涉案材料,经核实无误后,考虑到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有利于多元化解决矛盾,也是去年以来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所推进的试点工作, 且在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将不远千里来到海口开展执行工作,应当为他们提供便利的司法辅助服务,于是决定受理。
       经过多次沟通, 8月5日上午9时,公证员许茹和公证员助理许娜随同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的三名法官前往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的执行现场,在辖区派出所、社区、开锁公司、评估公司、测绘公司的工作人员均到场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与《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许茹公证员的监督及记录下,公证员助理许娜通过录像和拍照的方式对被执行房产的开锁过程、房屋内部情况、锁具更换及粘贴封条的全部过程予以证据保全,确保了此次执行行动的公开透明。因执行法官已完成任务马上要返回河南,公证员在征求杨法官的意见后,将制作好的公证书邮寄送达给杨法官,落实了琼崖公证处“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至此,拖了将近六年的执行难题得到了决定性的突破。
       2019年11月13日海南省司法厅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后,琼崖公证处一直积极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将公证服务延伸至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为化解纠纷提供多元化渠道,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从而构建法律服务行业参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新格局。
 
(图为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的执行现场)
 
(图为被执行房产被贴上法院的封条)
 
(图为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与琼崖公证处的公证员、公证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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