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琼崖公证处的前身为海南行政区公证处,成立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一九八八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海南由此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伴随着海南行政区向海南省的历史更迭,海南省公证处应运而生。
一九八九年九月,经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省司法厅的部署和推动下,海南省公证处由行政机关转变为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成为省内最早、全国较早由国家机关转变为事业单位的公证机构,在公证机构由行政体制转为事业体制的改革探索中率先迈出了一步,称得上是历史性的转折,为后来的全面改革和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良好的铺垫。
二〇〇二年十月,在省司法厅的领导下,海南省公证处深化改革,着力在机构体制方面突出性质上的事业性和资格上的主体性,自主开展公证业务和独立承担责任,并辅之以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调整和改革,成为在机构体制、人事管理、财务制度和公证信用体系等方面符合改革方向和要求、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存在形式和运行路径切合现代改革目标的事业法人,完成了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的根本性过渡和历史性跨越,实现了改革和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循环,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走向适应和完善。
《公证法》实施后,经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按照省司法厅的布置,我处于二〇〇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将名称由海南省公证处变更为现在的海南省海口市琼崖公证处。我处现有公证员10人,均具有办理涉外(含涉港澳台)公证业务资格。在良好的改革氛围和全新的体制环境中,我处全体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忘我工作,为海南的开发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公证法律服务,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方面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我们现在有了自己的办证大厅,另有接待室、电脑室、会议室、档案室、主任室、录音室、阅览室、更衣室等独立使用单元,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和其他相关设施。此外我们还自主开发了办证的档案管理软件。
我处的体制改革发端于一九八九年。改制伊始,我们仅仅带着一纸批文和公章,从零开始我们的创业之路。改制后的公证处伴随着年轻的海南省,在改革的洪流和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奋力搏击、勇敢前行,走过了很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和发展。眼下,按照司法部的改革要求和省司法厅的改革部署,我处正在着手进行事业制转合作制的改革试点。我们又一次来到了公证事业发展的重要历史关口!
在公证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我处始终立于潮头,充当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弄潮儿。我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不难想象。然而我们坚信,在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又一次取得改革的重大胜利。
立足于琼崖大地,我们寄语新时代:琼崖公证人将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琼崖公证处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图为我处为销毁违法枪支弹药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图为我处为毒品集中销毁进行证据保全
图为我处为港澳台同胞办理公证